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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非法集资
2020-07-06 13:12   审核人:

当前非法集资的高发领域

民间投融资

一是以投资理财为名义,承诺无风险、高收益,公开向社会发售理财产品吸收公众资金,甚至虚构投资项目或借款人,直接进行集资诈骗。二是为资金的供需双方提供居间介绍或担保等服务,利用“多对一”或资金池的模式为涉嫌非法集资的第三方归集资金。三是实体企业出资设立投融资类机构为自身融资,有的企业甚至自设或通过关联公司开办担保公司,为自身提供担保。

P2P网络借贷

一是一些网贷平台通过将借款需求设计成理财产品出售给出借人,或者先归集资金、再寻找借款对象等方式,使出借人资金进入平台的中间账户,形成资金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二是一些网贷平台未尽到身份真实性核查义务,未能及时发现甚至默许借款人在平台上以多个虚假名义发布大量借款信息,向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三是个别网贷平台编造虚假融资项目或借款标的,采用借新还旧的庞氏骗局模式,为平台母公司或其关联企业进行融资,涉嫌集资诈骗。

私募基金

一是公开向社会宣传,以虚假或夸大项目为幌子,以保本、高收益、低门槛为诱饵,向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二是私募机构涉及业务复杂,同时从事股权投资、P2P网贷、众筹等业务,导致风险在不同业务之间传导。

养老机构

一是打着提供养老服务的幌子,以收取会员费、“保证金”,并承诺还本付息或给付回报等方式非法吸收公众资金。二是以投资养老公寓或投资其他相关养老项目为名,承诺给予高额回报、或以提供养老服务为诱饵,引诱老年群众“加盟投资”。三是打着销售保健、医疗等养老相关产品的幌子,以商品回购、寄存代售、消费返利等方式吸引老年人投入资金。不法分子往往通过举办所谓的养生讲座、免费体检、免费旅游、发放小礼品、亲情关爱方式骗取老年人信任,吸引老年人投资。

消费返利

   消费返利网站打出“购物=储蓄”等旗号,宣称“购物”后一段时间内可分批次返还购物款,吸引社会公众投入资金。一些返利网站在提现时设置诸多限制,使参与人不可能将投入的资金全部取出,还有一些返利网站还将返利金额与参与人邀请参加的人数挂钩,成为发展下线会员式的类传销平台。此种“消费返利”运作模式资金运转难以长期维系,一旦资金链断裂,参与人将面临严重损失。

 

 

 

 

 

 

 

 

 

 

 

 

我们如何防范和识别非法集资陷阱呢?

非法集资防范第一招

看特征:

特征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的集资。即集资者不具备集资的主体资格。有权批准从事金融投资业务的一般是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国家金融管理部门和其直属机构。

此外,工商营业执照不是行业许可, 只是登记!其实,工商营业执照就是企业的身份证。就像有身份证并不能保证本人遵纪守法一样,拥有工商营业执照,只能反映企业的注册时间、注册地等基本信息,并不能说明它就一定是一家遵纪守法的企业,更不能说明它被批准可以集资。

特征二: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 还本付息的形式除货币形式以外, 还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

特征三: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这里“不特定的对象”是指社会公众,而不是指特定少数人。

特征四: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为掩饰其非法目的, 犯罪分子往往与投资人签定合同, 伪装成正常的生产经管活动,最大限度地实现其骗取资金的最终目的。

非法集资防范第二招

看来源:街头传单、推介会、免费旅游、短信、电话、QQ、微信、上门推介、熟人介绍……如果你的理财信息是从这些渠道来的,切勿轻信。这种采用一对多形式、不是针对特定公众而是广而告之的理财宣传,极有可能涉嫌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防范第三招

看回报:保本保息,100%保本,直接不予理睬,国家规定,所有理财产品不得承诺保本保息;许诺的投资回报率远远高于银行利率,也请远离。

非法集资防范第四招

看主体:给您推荐一个查询利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登录这个系统,输入公司名称进行搜索,逐项加以判断。如果显示索的公司不存在,直接否掉,连公司都没有肯定是假的;如果公司登记存在,看它的经营期限、经营范围、股东信息、年报信息等进行判断。骗子公司最常见的手法就是“挂羊头卖狗肉”和曲解经营范围,明明是“投资咨询”他就会说可以接受投资! 总之,没有许可证、超范围经营、行政处罚信息、经营异常信息、严重违法信息等项目下有记录或工商异常状态的公司不可轻信。

非法集资防范第五招

看舆情:“遇事不决问百度”。直接搜索理财公司名称,如果发现查询到的内容有如下字眼:骗子、非法集资、风险、举报、处罚、诈骗、不诚信、跑路……那这些公司一定不能轻信,说明存在问题。

非法集资防范第六招

看资质:可以根据理财产品性质,给相关监管部门打电话,请专业人士指导分辨。

★P2P网络借贷、银行机构理财、信托产品---致电当地银监局;

★股权、期货、基金、券商理财等---致电当地证监局;

★支付、外汇等相关产品----致电当地人民银行;

★保险及相关产品---致电当地保监局;

★现货交易、融资租赁、典当、保理等---致电当地商务部门;

★融资性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致电当地政府金融办(局)。

天津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办公室

天津市公安局

人行天津分行

天津银监局

天津证监局

天津保监局

 

 

 

 

 

 

 

 

 

 

 

 

 

 

 

珍惜“血汗钱”    远离非法集资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个人储蓄持续增加,投资活动日趋频繁,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民间担保、投资理财、投资咨询、资产管理、私募基金、民办教育、房地产、合作社以及虚拟货币、消费返利、养老服务等名义,打着响应国家政策、支持实体企业发展等旗号,利用群众急于投资获利心理,编造各种投资名目,以高利息、高回报、低风险为诱饵,进行非法集资,严重扰乱了社会市场经济秩序,造成了社会不良影响。

防范非法集资行为,需要全社会特别是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希望广大人民群众都能积极投身到打击和防范非法集资行为中来,切实认清非法集资的本质和危害,自觉增强防范意识、理性投资意识,坚信“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因参与非法集资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请广大群众要谨记高息“诱饵”不动心、老板“实力”不崇拜、“官方”背景不迷信、“合法”吸储不大意、熟人“热心”不轻信。同时,要积极支持司法机关依法查处违法犯罪行为,发现非法集资线索及时举报,共同打击非法集资活动,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广大人民群众发现非法集资线索可以拨打举报电话:022-23601731、022-23990110、022-88908890;举报邮箱:tjscfjb@163.com;或扫描天津市非法集资举报中心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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